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弥勒市图书馆分馆建设情况介绍
发布时间:2014/4/24 22:52:09 来源:弥勒市图书馆
- 虹溪镇分馆部队流通点为响应县委、县政府文化惠民工程的号召,充分发挥图书馆传播知识、促进学习的作用,给广大市民读书、借书、还书提供尽可能多的方便,2009年11月,以弥勒市图书馆为总馆,以各乡(镇)图书馆、校园图书馆、军营图书馆、社区图书馆为分馆的运作模式已经启动,并逐步向全县展开。目前,馆外建成了弥勒四中分馆、西二镇分馆、虹溪镇分馆、弥勒锦东公司分馆、弥阳温泉小学流通点、95668部队61分队流通点等8个分馆和4流通点。年均流通图书达8000余册。弥勒市图书馆
附件:《弥勒市图书馆分馆建设协议书》弥勒市图书馆分馆是 弥勒市图书馆在馆外设立的读者服务场所,在业务上接受 弥勒市图书馆的指导与检查,在行政上隶属其主管部门。为确保分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,明确 弥勒市图书馆与分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、权利及义务,经双方共同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一、弥勒市图书馆的责任、权利及义务:1、负责对分馆进行业务指导及人员培训;2、负责技术支持,包括:计算机管理软件的选择、安装、技术指导、维护等;3、首次提供图书500册;提供较新期刊100册;4、定期为分馆流通图书、期刊;5、不定期为分馆提供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刻录光盘等资源。二、分馆的责任、权利及义务:1、提供一处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的馆舍;2、保证年购书经费在2000元以上或筹集有利用价值的书刊100册以上;3、设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,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;分馆工作人员调离时,应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清点藏书,办理交接手续;4、分馆需与 弥勒市图书馆办理集体借书手续,每次可借200—500册书刊;5、每年开馆时间不少于100天,每年发展读者不少于100人;6、每年组织读者活动不少于2次。7、书架(单面6层,每个书架可放置图书400册)需5个以上;期刊架(单面6层,每个期刊架可放置期刊24种)需2个以上,并配备相应的报纸架、阅览桌椅等专用设备;8、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配置计算机,并通过网络与 弥勒市图书馆实现资源共享;9、做好各项业务统计工作,并及时上报 弥勒市图书馆,确保统计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;三、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,如一方未能遵守,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;四、协议有效期为一年,有效期满,双方对协议无异议,可自动延长;五、协议解除之后,分馆需返还弥勒市图书馆为其配置的相关设备及文献。损坏或丢失设备需按原价进行赔偿;丢失、损坏弥勒市图书馆的书刊需按弥勒市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;六、本协议未列事项,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。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。 - 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窗口】